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」草案

 

類別

內容

範圍

方式「銷售稅」概念

稅率

非自用不動產

(包括土地與房屋)

持有時間未滿1年

按買賣交易實價課稅

不管轉手買賣是否賺錢,都要課稅

15

持有時間1至2年內

10

特種貨物及勞務

小客車、遊艇、直升機、飛機、超輕型載具

三百萬元(銷售價或關稅完稅價加計進口稅價)以上

除了課徵貨物稅、營業稅等外,再加徵一○%稅率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

10

保育類動物製品包括龜殼、玳瑁、珊瑚、象牙、皮草、家具

單價在50萬元(銷售價或關稅完稅價加計進口稅價)以上

10

高級俱樂部、高爾夫球會員證等

入會費(銷售價)在50萬元以上

10

9大排除條款

包括:自用、賣給政府不動產、不課土地增值稅不動產(如農地)、郊區工廠等空地、公設地、建商首次推案用地、因繼承取得、法拍地(含被迫法拍與資產管理公司承受的法拍屋)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可的用地。

豁免條款

只要是「合理、常態、非自願性」的不動產移轉,都可豁免。

罰則

漏稅額的三倍以下

 

*相關草案內容詳述

這項奢侈稅案,凡是在短期頻繁買賣非自用房地產,要加徵一○%~十五%奢侈稅;購買三百萬元以上的高級汽車、遊艇與私人飛機等,不論是否登記在個人或企業名下,均要加徵一○%奢侈稅;購買五十萬元以上高級俱樂部、高爾夫球會員證等,也要加徵一○%奢侈稅。

李述德指出,歐美等先進國家對高價奢侈品課徵較高的選擇性消費稅,因此奢侈稅規劃內容,對購買三百萬以上的高價汽車、私人飛機與遊艇等高價商品,以及五十萬元以上高級俱樂部、高爾夫球會員證,除了課徵貨物稅、營業稅等外,再加徵課稅一○%稅率。

 至於愛買名牌包(如LV)、高價珠寶的貴婦們,則逃過一劫,並不在奢侈稅課徵範圍內。行政院高層說,主要考量是避免富人為避稅轉移至海外消費,影響國內消費市場,因此對名牌包、高價珠寶等均排除在課徵奢侈稅範圍內。

課徵奢侈稅大方向,是為不影響買氣、符合租稅公平原則,且一般中產階級都不受影響,未來增加稅收,將用於社會福利與弱勢民眾的服務與照顧上。

*不動產部份

受贈屋2年內出售 須課奢侈稅

至於因贈與取得房子,據了解,目前在贈與時,超過220萬元免稅額的部分,須繳10%贈與稅,之後若賣出,並沒有明確課稅要求,財部研擬將贈與用地,也納入課奢侈稅的範圍。民眾受贈的不動產,只要是受贈者的不動產在2年內出售,也得被課10~15%的奢侈稅。藉以避免有心人利用人頭戶採用贈與方式炒作不動產。

財政部長李述德說,「特種銷售稅」(俗稱奢侈稅)預定71日上路。目前有農地、繼承用地等9大排除條款,預料最快10日行政院院會將公開政院版本。

奢侈稅(圖片).jpg

9大排除條款

包括自用、賣給政府不動產、不課土地增值稅不動產(如農地)、郊區工廠等空地、公設地、建商首次推案用地、因繼承取得、法拍地(含被迫法拍與資產管理公司承受的法拍屋)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可的用地。

自用住宅

自用住宅不會被課稅。奢侈稅課徵對象並不包括自用型房地產,目前稅法上從嚴認定「自用住宅」的標準,認定配偶、本人和未成年子女,可共同擁有一處自用住宅,若交易目的是做自用住宅,並不會被課到稅。

不過有些人繼承遺產時,會多出一些不動產,造成手中握有非自用住宅,若這些人因繼承多出1戶非自用住宅,且有2年內賣掉的需求,也不會被課奢侈稅。

稅務人員表示,非自用不動產遭課徵奢侈稅後,繳稅時間將比照契稅,在交易契約定立後30天內自動申報,如不確定是否繳稅,也可以申報,稅務人員核課後若認為不符合課稅條件,會予以免稅,若核課有誤,則會按核銷流程退稅。

排除非都市地

民眾如因付不起房貸等因素,造成非自用不動產被迫法拍,也可免課奢侈稅;而不良資產管理公司承受的法拍屋,因法令規定須在4年內移轉,基於稅法一致性考量,這類型的交易也不課徵奢侈稅。官員指出,非都市地區土地沒有高房價問題,因此只要非都市土地將全面排除課徵奢侈稅。

  為抑制投機客炒房,鎖定短期頻繁買賣非自用房地產的投資客加重課稅,以打擊投資客。這項法案,對購買非自用住宅在一年內轉售者,除了課徵土增稅、契稅外,對出售市價加徵課稅一五%稅率;若在二年內轉售,則加徵課稅十%稅率,此屬於「交易稅」,無論投資賺賠都要課稅。

財政部強調,奢侈稅只針對兩萬戶炒房投機客,不限地區,但會排除繼承、法拍、建商推案、農地及公設地等,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表示,全國六成八家庭只有一間房屋,且平均換屋年限是十年,但約三%、兩萬多戶投機客,卻有財力「短進短出」,讓房價不斷高漲,如果房市是要靠兩萬戶投機客支撐,會很危險,奢侈稅就是要打擊短期投機,讓房市健全發展,而非暴起暴落。

張盛和強調,奢侈稅是銷售稅,因此按實價課稅,房屋買賣一定要登記,也有資金流程,所以實價很好查,人頭戶也可追查。但奢侈稅不會影響營建業及自用住宅,只要是自住,就算是豪宅華廈也不會被課稅;即使擁有兩間房屋以上,只要持有超過兩年,也不會被課稅。

財政部進一步說明,只要不是短期炒房都不會被課稅,包括繼承後出售、因經濟因素遭法拍、建商買地興建房屋出售、農地及公共設施保留地移轉等,都將排除在外;此外,若因換工作等因素於兩年內出售房屋,只要能夠舉證,也可免奢侈稅。

回溯條款

外界關切「溯及既往」的問題,官員表示,課徵範圍「回溯」到奢侈稅上路前買進的房子,才能有效打擊投機客,不過,後遺症是投資客為了避免被課稅,可能會在法律生效前(目前規劃7月上路)大量「出清存貨」,造成房市異常波動。

所謂不溯及既往是不對新法生效前的交易行為課稅,但持有期間計算當然是溯及新法實施前。只要奢侈稅實施後出售、且於兩年內轉手,即使實施前就買進,也要加徵奢侈稅,被稱為「回溯條款」。但張盛和表示,是否「溯及既往」由政策決定,還要再評估利弊得失。張盛和說,奢侈稅沒有實施期限的問題,只要沒有炒作就課不到稅,所以不會訂定「落日條款」。

炒地皮條款

財政部公布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」草案(俗稱奢侈稅條例),加重打房力道,除了針對持有不到兩年出售的非自用住宅課徵百分之十、十五的重稅,還增列「炒地皮條款」,持有空地不滿兩年轉手,也會被課稅。

奢侈稅草案除了鎖定二年內出售的非自用住宅,連短期炒作空地也要課奢侈稅。官員解釋,未來土地只要不做建築用,或做為臨時停車場、綠地、廣場、公園等用途,使用性質與應作為「建築用」的目的不符,二年內出售統統要課奢侈稅。

行政院一月解除「停徵空地稅」禁令,不過,目前為止還沒有地方政府宣布開徵;奢侈稅一旦上路,抑止炒地皮的效果將比空地稅大。

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說,這種「特別的銷售稅」,是為了防止房價被刻意炒作,不能說是「打房」,而是避免不公平現象,「政府不會誤傷無辜」。他強調,奢侈稅是針對那種手上可能有幾戶不動產、很短時間轉手來賣,變成房價被炒高的重要力道;國家若無法課徵到這種短期交易、快速累積的財富,也是一種不公平。

至於奢侈稅開徵衝擊近日房市交易,張盛和信心喊話表示,課奢侈稅對營建業短期會有衝擊,但長期是正面發展;奢侈稅大概只會衝擊二萬戶,這些少數人不是撐起房市的力量,因為房市如果只靠這二萬戶炒作,那就很危險了。

豁免條款

此外,財政部傾向,把奢侈稅實施前買進的不動產,納入奢侈稅的課徵對象。舉例來說,如果奢侈稅71日實施,民眾在今年1月花1,500萬元買進一間非自用住宅,今年10月以3,000萬元賣掉,由於持有時間未滿一年,必須繳交225萬元的奢侈稅(1,500X15%)。

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,草案中增加豁免條款,只要是「合理、常態、非自願性」的不動產移轉,都可豁免。財政部採個案認定,張盛和說:「絕對不會傷及無辜。」新法將全國適用,包括中南部地區,不因價格高低而有差別。

此外,賣給政府的不動產、不課土地增值稅的不動產、尚未被徵收前移轉的公共設施保留地、因贈與或繼承取得、農地、被法拍等這類不動產交易,確定都不會被課到奢侈稅。

但豁免條款可不包括賠錢賣者。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是「銷售稅」概念,而非「所得稅」,因此不管屋主轉手買賣是否賺錢,都要課稅。

後續影響

由於立法過程冗長,短期內奢侈稅的政策效果無法預估,而技術性的「實價」認定問題也尚待解決,但市場氛圍已經悄然轉變。短期投機的投資客須擔心價格走勢翻轉的風險。如果這些三成左右、市場最活躍的參與者開始觀望,甚至趕在立法通過前大量出貨,將提早使市場受到政策波及。連帶近兩年大舉推案的建商,會面臨買氣萎縮、買方退訂的窘境。

房市多空交戰正如火如荼地展開,自用及長期投資買方看好「買屋抗通膨」的保值性,從去年第四季開始積極進場,尤其大台北地區「首購」比率均升高,台北市中心更達22%,為金融海嘯以來最高。

台灣房市有穩健的經濟基本面做為支撐,房價中長期向上的趨勢不變,但年後股市的回檔衝擊投資信心,再加上打房風聲不斷,的確讓部分投資客緊張收手。

台灣房市與經濟格局走向國際盤,建議有自用或長期保值需求消費者衡量負擔能力及未來升息走勢,及早卡位,而對投資期望過高的屋主應調整心態,先獲利了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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